不過一查還真有此事...
那就請版主依案例去協調看看吧!
車頂鏽蝕,車商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申訴內容:
黃小姐於1999年購買三菱GALANT汽車,至2009年時,發現該車車頂發生不正常
之鏽蝕。經回三菱汽車原廠檢查後得知,車頂內橫向支架有生鏽問題,導致車頂
外部有三條生鏽痕跡,顯然生鏽情形是從汽車內部發生蔓延至外部。該車廠技師
聲稱:[是車子鐵材連結處當初組裝時使用酸性黏著劑而導致生鏽]。而要求消費者
必須自付工資新台幣14000元,材料費用由車商負擔。
消費者主張,該車出現生鏽問題並非外力(如:重新鈑烤、事故、酸雨、)造成,單
純是因為車子的製造品質不佳始產生此生鏽後遺症。而車商技師則稱:並非每一輛
同款車子都發生相同結果。
本案經由本會協調後,車商願負擔車輛修繕之材料費、修理費加總費用之6成,消
費者負擔4成,業者並提供維修期間之代步車予消費者使用。
台灣消保會建議:
一、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
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
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同法第三項亦規定「企業經營者
違法前兩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依前項規定,黃小姐之車輛,雖已購買10年,屬於中古車輛,而一般車商之
保固多半為2年或5萬公里,黃小姐之車輛於10年後始發現此一瑕疵,若能舉
證該瑕疵屬於車輛製造問題而非使用不當所造成。實務上是可以依消保法之
規定向車商索賠。此一事實據證責任須由業者承受,而非來自消費者。換言
之,業者必須證明該車當時之製造水準,10年後該款車通通都會因此而造成
車頂銹蝕而無法避免。否則依照通常社會一般健全觀念,各種10年車齡之汽
車,並非皆會發生此一瑕疵時,車商則必須負責賠償消費者,也就是瑕疵擔
保責任。
本內容於98年07月10日刊登於台灣時報之消保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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