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小弟也看了上述幾個正反方的主張及意見,其實也不能說誰對誰錯,充其量就只是在預設不同立場上進行討論罷了。假設說真的有車主在使用了自備機油而日後卻發生引擎內部機件損壞的案例時,就法律層面而言如果車主只提供購買發票這僅能說明購買機油的合法性,但卻無法明確主張機油的規範及認證皆有符合原廠規定,光是這點對於消費者是比較吃虧的。
再來法源依據是屬於無罪推定,在當事人沒辦法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自購機油與引擎內部機件發生損耗及故障是沒有任何關聯的情況下,其實是有利於原廠技師的檢測報告,畢竟台灣本田的技師都是去日本原廠受過訓練且設備也是經由原廠認證核可,所以極有可能讓法官較會採信台灣本田所提供的檢測資料而判消費者敗訴~
或許會有網友不認同,不過就法律層面上是採信能提供多種相關證明、合法數據以及實際資料的一方為較有優勢,畢竟法庭又不是演講場地,並非講得振振有詞或者據理力爭就能勝訴,沒錯吧?
總之是否要自備機油去原廠更換皆在於車主自身意願,也並沒有所謂的好與壞,不過萬一真的不幸發生無法預知及掌控的風險狀況時(原廠拒絕出保),就得由車主須自行蒐集相關資料(油品)然後向原廠提出異議甚至最後進行法律訴訟,相信在這一來一往以及所消耗的金錢和時間而言,恐怕也不是當初省那幾瓶機油的錢就可以彌補的回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