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in wrote:
麻雀與油菜籽天人菊洋...(恕刪)
johnny5423 wrote:漂亮啦~
(恕刪)
在過農曆年前後,我是有急急遶了最南到墾丁一大遷,及北、中、南三條橫貫公路,再加新中橫到阿里山、塔塔佳等去拍大景與打鳥,而我都有『狠遵守』行車速度,結果還是收到二張超速罰單(多出12、16Km)。然我會說都有遵守---是因我都看GPS的在定速度行走,因這才是最標準的,只是公定有10Km的誤差,我都還加上8Km在「自動定速」行走。但往往超速拍照景點,都在下坡更有重力加速度處,就會一時超過10Km回不了,即自動駕駛不是很靈敏、嚴謹,到了關鍵時刻還是會來不及減速。故我已再次改變習慣---啟用車機的警告、再啟用手機的警告,而速度只加了5Km,因為各別偵測的距離會有所差異,尤其有的在近1000米前就會發出警告,有二者的一一先後提示,人就不會注意不到;也因我有時較會關注警察廣播電台,因可瞭解即時路況與有美美音樂,然回憶撿討---可定速時行駛時、又聽廣播,似反而較會忽略警告。
Sony α1 & SE400GM+SEL14TC+SEL20TC(Jpeg質地8K大,台面50%、台後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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