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lost wrote:看了這麼多幾呼一面倒回應後,樓主有想通嗎?上來取暖只會讓你更冷。在法律上如果有証據的話,是告的通的,但佔用道路、影響通行也是有問題的,那個鏡頭如果好幾萬甚至好幾十萬,你又有閒,那就默默去告吧,在這用這種半恐嚇方式貼文只會被砲。 這個兄台言之有理~~~路人也可以告"恐嚇"...........而且他有用路的權力~你沒有封路的權力~~~
我發覺01的人超有趣的...我玩那麼多年,而且還是拍娃這種最會佔用空間的當然知道不該隨意霸占行人空間所以當時我們一行人也都是在橋上走道的邊緣拍攝反倒是同樣上腳架卻在路中央拍的人一堆聽說另一頭還有一狗票攝影團...當時我的腳架是兩腳在護欄,只有一腳在人行道的極邊緣狀態且事發之前我有先試拍取景對方沒有一腳把我整台相機連同腳架踢下河我就要偷笑了人證?我朋友有看到該地點也有不少監視器只要去報案很容易可以找到我只希望私底下解決,不要鬧到雙方上警局上法院那麼難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