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橘子 wrote:姐姐妳沒有試過妳真的(恕刪) 要天馬行空在網路上討論我沒意見但攸關人身安全正確的觀念才不會誤導人有危險先跑 先求救真的要多健身多練跑步真的非到不得已正面與歹徒對抗時再用防身物品自保
沒基礎的女生跑去練防身術...............................說難聽一點就是去給人家吃豆腐的...另外項鍊....更不要鬧了後面的人只要抓著項鍊你非得投降不可.....除非你的項鍊跟達摩金剛的佛珠一樣大.......
mimiplay2 wrote:沒基礎的女生跑去練防(恕刪) 我們教練是女教練 她很厲害的 沙包都沒有人打得動 只有她打得動 我們十幾個學生都是女生 也都學得很快樂的 結果反而就是這樣了學姐有另外找男生在柔道社跟我們實驗 除了突然工即鼻子跟雞雞 其他根本沒用的 而且攻擊成功還要一直對不起一直說不小心錯了 不然會很兇很兇很兇的 感覺好像要殺人 我根本都沒踢 結果要分攤請客的 花了六百多塊
愛曼達 wrote:那個說真的,本來不想(恕刪) 愛曼達說的沒錯能避開危險才是最重要的很多擁有防身武器的人最後被搶走下場更慘戴項鍊發雷射光??項鍊直接一拉就被勒住脖子了好嗎那為什麼不戴眼鏡發雷射光更快呢?還用什麼拋棄式隱形眼鏡...寒假結束心也該收了吧~~
sausage1113 wrote:愛曼達說的沒錯能避開(恕刪) 我跟你講喔 我都認真的都想過了 月拋得不夠衛生 日拋得又算起來不划算 所以我才建議周拋的 而且項鍊妳不講 色狼就不知道的 而且離他五公尺 就算之道也瞄準他了 對了 APP可以社定連續渣眼睛五次 就會向警察求就 這樣就更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