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包車的話...這樣就沒充份利用到科技,恐怕不會繼續營運了
前1天預約才能搭?交部擬新「Uber條款」租賃業者氣
由於過去租賃業未訂定時數、費率,因此交通部認為,租車代雇駕駛必須提前一天預約,但租賃業與Uber合作後,乘客只需點擊App,車子一、兩分鐘就到,行程也大多只有短短十多分鐘,幾乎已形同巡迴攬客,再加上費率、駕駛人等資訊未揭露,容易衍生搭乘風險。因此,公路總局這次才會訂定相關的資訊平台規定,並包含:「代雇行程必須高於一小時」、「禁止排班與巡迴攬客」、「必須揭露車輛、駕駛人、租車費率,手機APP畫面顯示費率」等。
不過,其中的「禁止巡迴攬客」新規定,卻引發租賃業反彈,因為這代表著每趟代雇行程結束後,駕駛都需回到原租賃車行報到,才能繼續下一趟代雇行程。對此,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也直言,「代僱駕駛合法存在40幾年,20多萬部租賃車合法繳交牌照稅、燃料稅、開發票等,去年Uber和租賃業合作,也符合交通部的『納管、納稅、納保』精神,現在卻又要修法規範我們怎麼營運,科技已經這麼進步了,為何一定要規範前一天預約才能搭?不能早上預約、下午搭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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