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情報】交通部預告UBER條款,叫車將以「小時」計費、不得排班巡迴載客

吃屎吧狗娘養大的交通部狗官。
小黃爛成這樣政府還要一直保護
叫他們先繳稅再來抗議!
don520 wrote:
是因為計程車票倉才訂...(恕刪)

不知道計程車有幾票
租賃車的票不是票嗎

艾薩克 wrote:
交通部在今天預告修...(恕刪)


只會保護小黃的垃圾交通部,真沒用!
只會保護小黃的垃圾交通部,真沒用!
只會保護小黃的垃圾交通部,真沒用!

xpuser wrote:
不知道計程車有幾票租...(恕刪)


官員哪管那麼多,看準UBER不會吵
艾薩克 wrote:
1.計費方式改為「小時計費」或「一日計費」

小時計費,還是很划算呀,跟搭公車的概念,反正在生活圈裡,就是一個價格。
我還是寧願坐乾乾淨淨的車,不要滿車的煙味、檳榔,又不開冷氣,老是只有2個安全氣囊的老車。

艾薩克 wrote:
從台北市區搭乘至桃園機場,一般行駛時間為40分鐘左右,但也要以一小時計費

就算台北市區,隨便搭,等紅燈或塞車,也要10-20分鐘。

小時計費,剛剛夢到....那可以集點方式
雖然小時計費比較貴,但是搭5次送1次。
累計每次里程,集滿里程,送搭乘,跟飛機一樣。
以小時計價...怎麼換算都不會很貴
演變到最後可以包車去玩了
比包小黃去玩划算多了

市區塞車以小時計價...跑沒幾公里
包上高速公路每小時大約100公里
有人敢跑嗎?
Uber其實是計程車
變成包車的話...這樣就沒充份利用到科技,恐怕不會繼續營運了

前1天預約才能搭?交部擬新「Uber條款」租賃業者氣

由於過去租賃業未訂定時數、費率,因此交通部認為,租車代雇駕駛必須提前一天預約,但租賃業與Uber合作後,乘客只需點擊App,車子一、兩分鐘就到,行程也大多只有短短十多分鐘,幾乎已形同巡迴攬客,再加上費率、駕駛人等資訊未揭露,容易衍生搭乘風險。因此,公路總局這次才會訂定相關的資訊平台規定,並包含:「代雇行程必須高於一小時」、「禁止排班與巡迴攬客」、「必須揭露車輛、駕駛人、租車費率,手機APP畫面顯示費率」等。

不過,其中的「禁止巡迴攬客」新規定,卻引發租賃業反彈,因為這代表著每趟代雇行程結束後,駕駛都需回到原租賃車行報到,才能繼續下一趟代雇行程。對此,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也直言,「代僱駕駛合法存在40幾年,20多萬部租賃車合法繳交牌照稅、燃料稅、開發票等,去年Uber和租賃業合作,也符合交通部的『納管、納稅、納保』精神,現在卻又要修法規範我們怎麼營運,科技已經這麼進步了,為何一定要規範前一天預約才能搭?不能早上預約、下午搭乘嗎?」
見不得別人好 就搬法律限制別人
小黃的公司才應該自己想辦法提升自己的品質
憑什麼要用法律來幫小黃

說真的 有時候Uber跟計程車相同距離 
價格沒差多少
但開車方式跟態度 差多了 我不敢賭人品
除非這個地方不支援Uber或手機沒電
否則小黃是最後的選擇

艾薩克 wrote:
交通部在今天預告修...(恕刪)


計程車有種比照辦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