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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加強取締五大顧人怨的行為

公警局委託中華警政學會進行調查,採開放問答方式,詢問受訪民眾認為哪項國道違規最應加強取締,歸納出前五名加強取締項目。

1. 插入連貫車陣的插隊行為 (罰3000到6000元)

2. 行駛路肩 (罰4000元)

3. 慢速車或大型車占據內車道 (罰3000元)

4. 大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逼迫前車

5. 部分大型車加裝LED燈,影響後車視線
文章關鍵字
每天早上 新竹科學園區新安路交流道這邊 先嚴格重點取締!! 一堆愛亂插隊的!!~
這邊先抓一堆起起來!!~
HI I am Gary!~ http://mussod.pixnet.net/blog

william: wrote:
公警局委託中華警政學...(恕刪)

居然不抓燈系違規
遠燈 霧燈 改燈
抓這項,會被批搶錢
這項我還可以等,等第二波再罰
現在罰的話,90% * (國產車 + 矮騾子 + 台客)全中標
CIVIC爆閃菊花燈很可怕!!!
其實如果它不一直閃~煞車時恆亮或是亮度不要這麼刺眼我其實覺得滿好看的

william: wrote:
公警局委託中華警政學...(恕刪)


我發現夜間使用遠光燈一路開的車真的可惡至極 為什麼都沒在抓....
我投這一票:

3. 慢速車或大型車占據內車道 (罰3000元)
只要是會對別人造成危險的行為

都應該要強力取締

當然是3
3如果徹底執行
就不會有1245狀況出現
館妹我最大 wrote:



居然不抓燈系違規
遠燈 霧燈 改燈
...(恕刪)

想問開一堆燈的人,是社會太黑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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