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僕人 wrote: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感...(我們計程收費後,當然可以要求更好的用路水準(日本)我期待
恕刪)
同樣一個月一千(假設來回各繳五十,一個月過二十次)的過路費,對月薪普遍五六萬的北部人而言是可以接受的費用(不管心裡或現實),更何況大家已經享受免費的國道幾十年了,現在開始繳也不算難受。
但同樣每個月要多繳的費用,對普遍月薪只有三萬的中部人而言可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還有那些說車都買了,還在意這點過路費之類屁話的人,請想想自己享受了多少國家提供的大眾交通便利(國道、快速道路、鐵路、高鐵、火車、捷運),你才能這麼隨便就說出這種話。
中部有多少人生活在非台中市,卻每天要到台中市討生活你們知道嗎?如果我家附近真的有工作,我又何必跑到都市上班?
你們知道如果真的坐大眾交通工具,外縣市人要花多少時間在通勤上你們知道嗎?
以我家(彰化南)來說,如果我要到台中市區,開車是四十分鐘,搭乘交通工具超過兩個小時,也就是一天會花接近五個小時在通車!
車,開不開?摸摸鼻子也只能開了,不然能怎麼辦?
同樣生活在台灣,不能體諒別人就算了,還冷言冷語,這種人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個人認為高速公路應針對短程通勤收費的費率,必須把家庭收入與地區列入考量,以避免不公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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