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上...你比較吃虧...畢竟對方有傷你沒事.....
看你敘述....既然你在快車道上.....機車怎能抄你車???就算要左轉
理應也是要兩段式左轉.....如果你能確定你沒超速...就不用怕...
就算超速...也不用怕....跟他上法庭....對你不是完全沒利....
對方索求55萬??....搞不好你可以反告對方嘞索.....
找民代應該最快....反正...民代也很喜歡為人民服務....
加油了.....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你可以在法庭上尿失禁,說夢話。

這樣可以反告她詐欺&精神傷害。

要演大家來演,不要怕她。
請問,關於這種意外

到底要保哪一種險才能保護自己免於被敲詐?

如果只保 "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 可以嗎?

發生類似情形後,是否可全交由保險公司出面?

還有 "汽車強制險",在這種事故中,又提供何種保障呢?

謝謝
amily7755 wrote:
我要登門去拜託她們和解嗎?

建議不要~
登門拜託和解-->自認為理虧才會這麼做吧!

但是多幾次電話關心+被罵總是需要的...因為妳要錄音自保.證明妳都有在後續關心.而不是不聞不問!

想到我結婚前兩年我爸媽出車禍的情形.和樓主頗為類似!!!
當時是我爸騎車載我媽.綠燈直行.撞上紅燈突然右轉衝出來的摩托車.
是一對情侶(該路口不可紅燈右轉!)
我爸還好只有一些擦傷.我媽肋骨骨折.輕微腦震盪
對方騎車的男生.腳骨折...被載的女生手骨折!
一開始我爸也是覺得是他撞人他不對.對方住院的醫藥費是我爸付的..
但是後續的賠償對方父母也是獅子大開口

調解會上對方父母要一堆賠償
修車的錢.請看護的錢*2.無法工作所損失的薪資*2.....哩哩扣扣加一加跟我們要100萬?!
第一次也是調解不成.因為我看完現場員警做的肇事筆錄後就叫我爸不要理他們了!
1.對方無照駕車
2.紅燈右轉

第一次調解後他老母有打電話來.我爸是跟她說大家都有受傷.就算了~
然後他老母也就開始罵三字經.罵超大聲..我直接把電話拿來跟她說:
等調解啦.阿不然你直接去告我爸.法官判該賠多少我就賠多少.你不要再打來哭夭了!
然後直接掛上電話!

第二次調解.不知道去哪裡請來一個專門在幫人家調解的吧.說是小孩的阿舅!
講了一堆說都是我爸的錯.就是要錢就對了!
第二次還是和解不成.要離開的時候那個"阿舅"還跑來給我一張他的名片.跟我們說:
她們家很有背景.能和解趕快和解.不要到最後事情不好收拾?!
幹~軟硬兼施恐嚇就對了啦!!!
最後~我爸去叫我表叔出來處理..就是地方交友廣闊的那種.

第三次和解.對方就直接簽和解書了.他們也沒有再要求什麼

真的~出事的當下.不要好心的去想說什麼撞人就是不對.
先看對方為什麼被妳撞到.等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說!

像我家的狀況.我老爸沒錯.肇事責任錯在對方.我媽因此肋骨骨折住院.我爸還幫對方付醫藥費~
只因我爸直覺就是"撞人的就是不對"..但是結果呢?該是我們向對方求償才對!
就很多大大所言,台灣的恐龍法官很多,有時候真的不能全怪車禍就一定是大車的錯!
我家人在美國,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小則被警察捉到當場罰款!
重則被車輛撞斃,車主無任何刑責!

若以版主所描述車禍地點,這根本是機車騎士不小心超車或左轉被撞擊,主要是車子肇事
點停在有標示"禁行機車"的線道上,就算你是超速,你也只犯超速違規,
但是騎機車直接違規向中線車道行進或左轉,就是對方的錯!
一些法官都會判定大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屁話!你可以舉證在車速50公里時,
可以煞停的正確距離!!!正常車速下不是短短幾分之幾秒說停就停的住!!
況且,還沒完,若是對方過失還需要求對方賠償車輛損壞費用.

knomo wrote:
看完了鄉民們討論的內容,感覺如果我們是正當行駛在道路上,無故被他人發生車禍,經判定是他人不當駕駛造成,那麼為什麼正當行駛者需要有賠償責任(我3你7)呢?

你受傷並不是我方故意造成,而是你不當駕駛並導致你我方財產和身體上的損害,反而我方還要賠償你?那以後大家就小車撞大車就好,反正大車就會有賠償給我,有些不合理...


所以才會有一種專門找高級車挨撞的人!
開版大,

每個人人生都會遇到這些事情,很多都選擇息事寧人花錢消災,
但如果遇到對方是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人,
千萬不要害怕,也不要常常掛念、更不需要打去被無謂的謾罵;
該打官司就打、該要求證據就要求,儘管相信司法。

建議你開始用電話錄音蒐證,說不定到時還能加告汙辱、恐嚇等等的~~
也建議尋求自己長輩的建議,分擔自己的煩惱。

樂觀點 ^^
我認為對方要賠償妳汽車的損壞,妳不用賠償她機車的損壞
妳最多就是賠償她這次的醫療費用就好,賠再多都是讓她媽媽賺到而已
我不相信她沒有保險,保險給付了還要跟妳A錢,有那麼好康?叫她媽媽去搶銀行比較快
對方要賠再多就直接上法院吧
我個人是寧願浪費時間上法院(又不是沒跑過,切),也不要莫名其妙被佔便宜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以這情況~~說明對方就是要多點錢.....

全交給保險員去處理就可....

提醒你~~打電話過去~要記的錄音~"罵太難聽就有得玩了"

到時還能反咬一口...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55萬還不如請兄弟隊到她家打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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