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門條款),係指「本專案綁約期間內用戶若將原有同一證號下之除本專案之外其他原已申辦之台灣之星門號終止契約、解約、降低資費或異動(過戶)原已申辦專案時,申辦之第一門及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資費將恢復原牌告月租費$799/499。」"我特別爬了一下舊文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6482125不過上面的文章比較複雜~意思是同個人名下有3門台星門號以上面說的時間點,1個無約,2個新辦的有約異動無約的門號要NP 出去違反同年新辦的合約裡面寫的內容搞得有約的兩個門號要恢復原價~~~約滿就沒這問題了~~~旋轉門條款應該就 2020年那年雙11申辦的會有這疑慮之後的不確定還有沒有這條款~但我手邊的應該都是 2020 前辦的~樓主兩個門號都約滿了... 就算辦的時候有旋轉門條款也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