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電信方案使用期限:配合NCC與公平會所附加的合併附加條件,台灣之星既有用戶契約可以確保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台灣之星4G終身方案之用戶應提供服務至4G行動寬頻服務屆期終止(2033年)。終身不是終生終身 終生 傻傻分不清楚終身到2033 剩10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