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僅是"假設"勿當真======現在遠傳跟台哥大正在合併2小...假設2大突然表示...保障客戶權益2小原有客戶的"頻段跟基地台"都不變...也就是說收訊完全比照原有狀況...2大應該也不違法吧?
k945 wrote:======前提:僅(恕刪) 我只要vowifi可以繼續免費用就好了其他無所謂 🙄不過依照台哥大以前合併多家的經驗與我本身的經歷幾乎都是完全消滅,完全合併進台哥大中沒有任何痕跡 😂🙈所以不存在你說的狀況🙄遠傳沒有前例就很難說了 😑
lantain1 wrote:完全取決於政府,企業(恕刪) 所以反而不會存在樓主所說的情況為何要合併最主要就是要消滅員工與多餘的租店與器材費用只留下能賺錢的用戶與頻道使用權用原本的人力物力維護就行了消滅的公司全都刪去還保留舊的器材與頻道還要養一堆人維護?!根本就是本末顛倒造成額外成本負擔根本就是假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