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今天台灣之星雙11直播,方案如何就不討論了,但是除了旋轉門條款之外,提醒要申辦的朋友千萬要仔細看每個條文,我剛剛一直放大看三遍還是覺得不可思議:「運費不退」、「信用卡分期要收退貨手續費」
這是違法的吧?
1.訂單完成後,同筆訂單商品無法單獨退訂單一品項,須整筆訂單商品同時退貨,並依下述不同付款方式之規定辦理。
2.付款方式:信用卡一次付清或ATM轉帳
● 若因個人因素取消本訂單者(包含但不限於未取貨、未回件、未上傳證件等),取消本訂單僅會退回本訂單金額(即結帳金額扣除台灣之星寄送商品之運費部分),台灣之星寄送商品之運費恕不退回。
● 本訂單退貨若非瑕疵品或錯誤商品,退款僅會退回本訂單金額(即結帳金額扣除台灣之星寄送商品之運費部分),台灣之星寄送商品之運費恕不退回。
3.付款方式:信用卡分期付款
● 若付款方式為信用卡分期付款,台灣之星須先向本人收取退貨處理費,本人須先轉帳前述退貨處理費金額予台灣之星,待轉帳完成後,台灣之星始會將費用全額退回,退貨處理費與轉帳帳號可至訂單查詢頁查詢。
隨性所慾 wrote:
如果他有明文標示 你(恕刪)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二、退回商品費用:消費者在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本項規定消費者無須負擔任何費用之立法目的在於讓消費者無需因有費用負擔之顧慮而影響到解除權之行使,因此所稱「費用」解釋上包含退回商品所需之費用。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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