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18:00點線上開通門號,輸入SIM卡末五碼,已經可以開始進入開通程序了
19:30左右收到簡訊說開始進入攜碼程序
所以這次的線上申請實際上整個申請流程最後一步才是攜碼
所以假如你門號合約是7/4號到期,你就7/5的00:00點線上開通
這樣應該就不會有提早申請導致攜碼不成功的問題了
verypi wrote:
今天收到通知,[請於2019/06/29前持申辦人身份證及第二證件取貨並繳交申請書]

訊息是說6/29前取貨並繳交申請書
是不是改為6/29前也要繳申請書? 不再有30天期限?
6/29前是6/28要完成的意思嗎?


全家取貨期限本來就是五天
而取貨後不必當場回寄申請書
簡訊內容會用"並"這個字眼
是因為「取貨」及「繳交申請書」都是必須要做的
而且通常都是現場取貨後就直接回寄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這30天是法律規定的審閱期間,没問題的。
昨天到全家去領取SIM卡,然後將申請書塞回貨運的袋子
人就離開超商,二小時候收到台星的通知
說沒收到我的申請書,要我在「7/24」之前將申請書送回全家寄回
竟然是全家的店員將回寄的袋子「當垃圾丟了、當垃圾丟了、當垃圾丟了」,真是奇芭!
還好有一張自存的申請書,就跟全家的小妹說:路口有一家台星的門市,這張申請書就交給你幫我開通門號了!
我將申請書放櫃臺人就離開全家,然後二個小時後就收到門號開通的通知
原來是可以雙NP的呀!因為只要我不將申請書回寄,而申請書最後回寄日是「7/24」
只要能在「6/24」之前辦攜出一樣能辦這次的99
我想應該有人現在在搥心肝了!
domeyang wrote:
昨天到全家去領取SIM卡,然後將申請書塞回貨運的袋子
人就離開超商,二小時候收到台星的通知
說沒收到我的申請書,要我在「7/24」之前將申請書送回全家寄回
竟然是全家的店員將回寄的袋子「當垃圾丟了、當垃圾丟了、當垃圾丟了」,真是奇芭!
還好有一張自存的申請書,就跟全家的小妹說:路口有一家台星的門市,這張申請書就交給你幫我開通門號了!
我將申請書放櫃臺人就離開全家,然後二個小時後就收到門號開通的通知
原來是可以雙NP的呀!因為只要我不將申請書回寄,而申請書最後回寄日是「7/24」
只要能在「6/24」之前辦攜出一樣能辦這次的99
我想應該有人現在在搥心肝了!


也就是說... 申請書在收到SIM卡後, 一個月內寄回就可以了~
加上收貨的時間, 有三十多天, 的確是可以雙NP..

今天中午去全家領件,沒有當場寄回申請書,到家後台灣之星就傳來簡訊要求7/26-23:59前寄回申請書,不然申請會被取消,所以應該是可以拖一個月再寄回?


上面不是說7/26前繳交即可?
taiwan_horizon wrote:
我今天18:00點...(恕刪)

tcwang436 wrote:
今天中午去全家領件...(恕刪)


你的日期是7月26日喔,就是30天啊~
tcwang436 wrote:
今天中午去全家領件...(恕刪)

你的簡訊內容是2019/07/26 23.59前至全家便利商店繳交啊!
請問各位

有人己繳回便利商店申請書,沒有自助開通,仍然被開通嗎?太約多久會被強制開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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