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一段手機電磁波視頻 - by 中山物理系
電磁波安全規範SAR值不是頭部2.0W/kg,四肢局部4.0W/kg嗎?
甚麼時候都變成0.08W/kg了?
0.08W/kg應該是「全身」的暴露值標準吧!!
怎麼還會有分甚麼FCC標準,跟96年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標準呢?標準不是都應該是統一的嗎?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3ANAAeOztLTpoJ%3Awww2.nsysu.edu.tw%2Fphysdemo%2F2012%2FD2%2Fkcf.doc%20&cd=1&hl=zh-TW&ct=clnk≷=tw
摘錄網頁內容如下:
本論文是偵測手機在各通訊模式下,其電磁波對開機、撥出、接聽時對時間的變化量值並予以比對中華民國對電磁波之規定,中華民國電信總局採用美國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之SAR標準1.6W/Kg為我國手機SAR之規範值,其SAR單位為人體每單位公斤所吸收的功率。由於手機離發射台越近,其發射功率即越低,越遠或是受到干擾時,其發射功率將上升,因此我們將利用高頻電磁波測量器量測量屏蔽作用的電梯裡以及收訊良好的空地之發射功率差異,由於大多數使用者手機多放在耳朵旁,因此將頭視為一顆球並予以計算接收到之SAR值,估計頭為半徑15cm重量6kg去接收電磁波之發射功率,計算出其SAR值並對照規範值,除此之外,我們將探討在密閉金屬空間(如常見的電梯),在角落以及中央之電磁波功率之差別。而測量結果電梯裡比空曠地區之電磁波強度高出了約1000倍,且其SAR值以某知名廠牌手機得為0.24 W/Kg,約為標準值的1/8倍。但是在96年的標準為0.08W/Kg(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提供)與此比較就多了三倍,因此我們認為當你在電梯中,實際上相當於高頻率的微波爐一樣,我們的大腦就在這樣的環境中受到高功率的電磁波影響。
這可是中山物理系所寫出來的論文喔!到底是不是他們自己弄錯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