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說是南北各三張, 其中各一張保留給非電信三雄.
南區九家, 北區十家.
不採用 WiMax 而採用 TD-sCDMA 的不能投標優先標.
八月初就會知道結果.
這大概是大眾電信的最後生存機會了....
招不到, 大眾電信就準備收攤了.
dearjohn wrote:
老實說, 我真的不看...(恕刪)...
個人比較希望中華電信南北都得標一張.
d大還是這麼挺中華電信喔!
可惜您的希望會落空.
根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擷取部份條文來看.
六張單區執照.北南各三張.每一個申請人乙張執照為限.
而且申請人的資格與審查採從嚴認定,詳細有興趣者可以上NCC官方網站查閱細則!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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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擷取部份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 通傳企字第096050384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十二條
第一章 總 則
第五條 本業務營業區域如下:
一、北區: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二、南區:台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第六條 本業務各執照所使用頻率之營業區域、頻寬及頻段如下:
一、執照A1:北區;30MHz(2565~2595MHz)。
二、執照A2:南區;30MHz(2565~2595MHz)。
三、執照B1:北區;30MHz(2595~2625MHz)。
四、執照B2:南區;30MHz(2595~2625MHz)。
五、執照C1:北區;30MHz(2660~2690MHz)。
六、執照C2:南區;30MHz(2660~2690MHz)。
第二章 經營特許
第一節 釋照程序
第九條 申請人得於同一申請書中,對單一或多張釋出執照提出申請。但所申請執照不屬同一區域者,應就每營業區域提出不同之事業計畫書。
同一申請人,以取得一張特許執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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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單區的執照都被併到三雄去了.
GSM 單區:
北: 中華, 遠傳, 和信
中: 中華, 東信, 東榮
南: 中華, 泛亞, 東榮
所以 GSM 既然都是三雄的, 最後應該都會被 UMTS 取代.
單一系統的系統維修會比較方便.
UMTS 有些東西是不會被 WiMAX 取代的.
WiMAX 到 100 km/hr 已經是極限, 但是 UMTS, CDMA 2000 在 300 km/hr 都還可以使用.
台灣沒辦法使用是因為高鐵他訊號做得不好.
WiMAX 令人最擔心的就是訊號問題,
以台灣這種動不動就基地台抗爭的環境,
如果用大功率的發射台鐵定成為所謂的環保團體的頭號目標.
然後, 嘿嘿....就毀了.
另外, 很難想像幾萬台 NB 同時上網需要多大的頻寬....
要多強的電磁波?
雖然個人不是學電信的, 但是有時候覺得 WiMAX 這種還沒被列為正式規格的東西,
幾年內可以取代 xDSL.....
我覺得還是光纖比較穩定說.
玩音響的人, 那種插電插頭都用特製的接頭, 而且幾乎沒有人在玩無線的音響...
雖然說數位化的訊號可能抗干擾的能力比較好,
但是既然是無線電波, 就有被干擾的可能.
搞不好以後就會有地下電信公司蓋台.....
就好像現在的地下廣播電台一樣.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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