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很怪.大人不知跑去哪了
對遠傳公司來說.它們的合約是固定的.就是手機綁約.
你母親簽有合約.應該不會不識字吧?應該看得懂才簽名吧.
若此.遠傳何錯之有呢?
若不識字.那當初你就應該盡為人子之責.陪她去
坊間有很多私下交易的.譬如我不要手機可以折多少
這是你跟店家的問題.與遠傳並沒有關西.
若沒有折錢.純粹被坑.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
此時你找的不該是遠傳.而是當地的刑事局
該做的是控告特約廠商詐欺.侵占.偽造文書.
當初並不是你跟你母親去辦理.事情倒底如何你並不清楚
你確定你媽沒有因為折多少所以不要手機嗎?
若要提告也是告特約中心的廠商.跟遠傳公司並無相關.
至於解約日並契約到期日.我想這是很多人都具有的常識吧.
不然.很有可能你會發文說遠傳凹了你重疊期間的費用.
若你想要契約提前結束.是你自己應該主動表示你的意思.
這樣廠商就會做相關的處理.不然.誰知道你要幹啥呢?
因為自己對相關民法知識的不足.而以對方沒有告知所有的一切所以有錯.
這點.就各憑心證啦喔.要安慰還是跟你拍拍啦.
但.至少告上法院.沒有勝訴的機會.
平心而論.以外部人的眼光來說.也看不出他哪裡有錯.
至於其他搖旗吶喊的話.別當真.就一笑吧
誰知道他們在現實世界中.不是國小生呢?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