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

※一般的買賣契約、金錢消費借貸的債務,根據民法第125條,時效為15年。消滅時效需由「債務人」主張,換句話來說,若有筆債務已經過了15年追溯期, 還有接收到追討時,債務人就可以在訴訟中主張「時效抗辯」,就可消滅... 更多
想請問.朋友已經跟銀行申請債前協商~銀行打來只問朋友一個月大約可以還多少朋友回覆大約3000-5000然後銀行跟朋友說全部金額71萬一個月大約49XX還180期利率約3%.但是還要等其他銀行回覆~今天朋友又接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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