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與隔壁共用一條巷子(如圖),後面還有一戶,只能從此巷進出(袋地戶),近日隔壁說要將此巷子封一半起來,請政府來鑑界,如果鑑界出來我們家所有權是45CM,但二樓三樓的冷氣室外機底座架是50CM,等於空中超出5公分到隔壁,(1)在法律上隔壁有權利要求我方拆除室外機嗎?(2)該巷子已經無償讓後方住戶通行20年以上,也從未阻止後方住戶通行,這樣屬於既成巷弄嗎?地主可以封巷嗎?因為這位屋主是這幾年才搬進來的,他不承認。
這看起來不像是既成道路,較像是退縮的防火巷,可以去地政調一下地籍圖,應該是防火巷,逃生用,以前很多人會加蓋,現在也有人偷偷加蓋,但是現在加蓋,通報檢舉,需馬上拆若土地真的是他的,冷氣架不用拆,直接冷氣架超出五公分處用砂輪機切掉即可,不影響支撐功能,好奇他封一半你也封起來另一半,後面那戶要怎麼進出
今天來鑑界了巷口是一人一半(私人土地,非政府地)鄰居要封巷叫後面的住戶自己開一道門找地方進出後面住戶一定氣死了我們家另一半是不會封等他花大錢封好巷再去地政查是否為防火巷,如是就可以請他拆另外問巷子中間有政府做的水溝,鄰居可以封住一半的水溝嗎?如果政府要清淤水溝架就無法拆起來,可以找哪個單位申訴?謝謝
如果後面的住戶要由這進出,那肯定是違章建築。而且那50公分不會是巷! 有通行事實但地仍是別人的。地主要封就可以封。建築法規規定像冷氣的廢氣不能像鄰地吹,你還侵入人家地界,要你拆不過分。而且有民法可以告可以罰
114/6/7來封巷了,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即報即拆1.影響巷子後方住戶緊急醫療權益(擔架進不去)2.鐵皮蓋到水溝格柵3.鐵皮蓋到水溝蓋我已經發1999給市政府工務局與水利局請他們現勘,需要寄信給消防局嗎?但是法規提到,最怕工務局引用此條文拍照列管,這樣要拖到甚麼時候???五、 新違建或施工中違建應優先查報並執行拆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拍照列管:(一)以非永久性建材設置於合法建築物外牆之無壁體雨遮,並符合下列規定:1.非面臨六公尺以下巷道。2.其高度未超過當樓層高度。3.設置於地上一層建築物外牆者,淨深未超過一百二十公分;設置於地上二層以上建築物外牆者,未超過九十公分。4.前目無壁體雨遮位於防火間隔(巷)者,淨深不得超過六十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