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1.6.25台內營字第1010805614號公告
內政部103.12.9台內營字第1030813951號公告修正
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
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
(抱歉!不會連結,請自行搜尋。另有請熱心的網兄在樓下po上連結)
近期在版上看到一些有明顯爭議的估價單;及業主與設計師間產生糾紛,而無法提出主張權益的案件。興起了了解現行設計工程合約的內容。
經搜尋發現,內政部早在101年就經公告了上開三案相關契約範本。並於103年12月9日再次修正公告。
其實在101年初次公告時,版上已有先進po過並討論之,只是隨著時間沉沒了。
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契約範本,基本上訂明了設計師、工班和業主的權利義務。從設計初始經工程階段迄完工,都有相當的規範。從這三份範本中能了解一份合約的基本精神及要項。知道在面對設計師或工班時,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當遇有糾紛時,業主更可以採取有利的主張,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個契約範本從101年公告,但糾紛仍不斷發生。很大原因是多數人不知它的存在,致使不肖的設計師姿態擺的很高,簽了一份不對等的契約。
雖然此契約範本並不具法律效力,但依據這三份契約範本,所簽的契約,在未來發生糾紛,提出訴訟,面對法官時,就能明確的主張權益;否則損失的不只是金錢,更多的是時間和精神。
因契約範本內文較長,就不摘轉全文。
本文僅拋磚引玉,還望版上學有專精或實務經驗之達人,能不吝提供意見,讓有住家需設計整修之網友們,都能獲取正確之資訊,順順當當簽署一份有保障的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