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針對COVID-19國民救助計畫

日本國
特別定額給付金

在社會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COVID-19)的經濟影響感到不安之際,2020年3月18日,國民民主黨代表玉木雄一郎發布經濟政策建議,提議「向所有國民一律派發現金10萬日圓」[1]。3月30日,自由民主黨的年輕議員團體提議向所有國民發放現金[2],3月31日,聯合執政的公明黨亦建議發放現金[3],社會上開始討論向所有國民發放現金的計劃。

立憲民主黨的逢坂誠二[4]、財務大臣麻生太郎等則反對無差別派錢[5],認為不應面向「所有國民」。

與國民民主黨組建統一會派的立憲民主黨最初對一律派發現金計劃取態消極[6],及後改為與社會民主黨提出在野黨統一會派提案,共同主張派發10萬日圓[7],反對派聲音逐漸消失。

2020年4月3日,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表示,有意向受新型冠狀病毒等影響,收入大幅減少的家庭每戶發放30萬日圓現金,並稱之為緊急經濟對策之一[8]。這筆錢暫名生活支援臨時給付金,由總務省負責準備工作。4月17日,安倍在記者會[9]上宣布撤回原先的派錢方案,改為每人一律發放現金10萬日圓。4月20日,內閣會議通過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緊急經濟對策」列有這制度[10],預算總額大約12兆日圓。4月30日,國會通過所需的補正預算[11]。

生活支援臨時給付金
方案最初擬定是向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影響者發放現金,每戶家庭30萬日圓,需要自行向市區町村申請,條件如下。[12]
派發對象
戶主於2020年2月至6月的收入狀況如下。
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發生前相比,收入減少,年收入達至免徵住民稅水平的低收入家庭
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發生前相比,收入減至一半以下,年收入達至免徵住民稅水平2倍以下的家庭。
但若戶主(受薪者)的月收入在下列水準以下,則視為免徵住民稅水平。
無扶養親屬等(單身家庭):10萬日圓
有扶養親屬等1人:15萬日圓。往後,扶養親屬每多1人便增加5萬日圓

特別定額給付金
派發對象及金額
在基準日2020年4月27日,於日本的住民基本台帳有記載者均為派發對象,每人10萬日圓,由所屬家戶的戶主負責接收。對象包括住在國內的日本人,以及擁有超過3個月居住資格、提交了住民票的外國人。4月28日或之後死亡的人亦包含在內。對於沒有戶籍、未記載於住民基本台帳的人,若滿足相關條件,亦可領取[13]。

申請開始日及派發開始日由市區町村規定,郵寄受理開始日起3個月內接受申請。符合條件者可透過市區町村的郵遞方式與線上方式(Mynaportal)申請。截至2020年5月1日,已有679個市區町村開始接受Mynaportal的申請[14]。若有特殊事由,如無法開設銀行戶口,可在市區町村窗口申請及領取。


中華民國
懶人包1
陳時中:寧願錯發也不要漏掉需要的人


申請紓困的資格為下列4種情況
1. 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原有工作,或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者。
2.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
3.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4.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2倍以下。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針對COVID-19國民救助計畫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針對COVID-19國民救助計畫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對象:3月31日前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含)以下及107年度免繳稅之弱勢勞工。
補助內容:每月補助1萬元,總共發3個月。
申請方式:可就近向所屬工會提出申請。

弱勢補助
對象: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民眾。
補助內容:每人每月可收到1500元,發放3個月。

申請方式:由政府篩選符合資格者發放,詳情可撥打1957諮詢。
計程車司機補貼
對象:計程車司機。
補助內容:每月可申請1萬元補貼,最多能申請3個月,1萬2千元是每月2千元油料補助可領6個月,另外的1萬8960元則是參與訓練課程補助,按每小時基本工資158元計算,最高共120小時


這次振興卷就算了
不懂三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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