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請記者提問,原廠授權書這一部分是依據哪一條法規規定執行的,台灣是法治國家疫苗進口不是一個人說不行就不行的,如果有請依據法條用公文方式駁回,而不是用放話方式處理,難道民進黨政府都用放話處理事情嗎?看哪一個公務員要負責這樣的處理方式
luxor_w wrote:衛福部同樣拿出那40萬劑AZ (韓國廠),15萬劑莫德納(西班牙廠)原廠授權書出來給大家看是長什麼樣。沒有,就是擋。 這兩家都是通過給原廠的緊急授權,原廠就是證明自己是原廠或是原廠的當地分公司,原廠還要給原廠授權書?你拿自己身分證去辦理或申請業務時,還會帶張本人委託本人的委託書?AZ是在台分公司輸入,莫德納就是原廠輸入.台康若是向上海復興購買輸入,算是上海復興的經銷,那就是要有上海復興給台康的授權書,那還要德國BNT給上海復興的授權書,或是德國BNT直接給台康的授權書,你總得先證明你是向德國BNT原廠買的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