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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ung1105 wrote:
看看會計師的說明,你看得懂嗎?
我這有一間餐廳,老闆每年都捐一輛消防車,捐到消防局說改捐給其他單位。
這裡不是說企業捐助不好,而是有些稅捐辦法要去理解,才不會讓人誤會有損股東權益。
500萬劑疫苗的採購金額對比台積電的營所稅總額應該是小意思。
我是不知道你的PO文想說明什麼
也不確定你引述文章的全文有寫什麼
但是看新聞要看全面些或是自己多查證
你應該沒有開過公司或是事務所吧
但如果有申報過個人綜所稅
也該知道捐贈是算在列舉扣除額

1.台積電這次是對政府捐獻,抵扣無上限
和你圈選引述文章的10%根本不相關
2.捐贈金額是申報為費用
簡單地說
是抵扣課稅金額
不是可以直接抵扣繳稅金額(有些人以為是直接抵扣繳稅金額,才會以為企業沒損失

捐贈節稅的說法也要說清楚
若是直接捐現金
繳的稅表面上是少了
但是所得少更多
真正要節稅常是用非現金捐贈手法合(非)法節稅
後來有從嚴修法
但我不確定有沒有完全堵起來
除非台積電稅率是100%
不然這樣對股東權益會沒有影響嗎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9 條
捐贈:
一、營利事業之捐贈,得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一)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二十六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
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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