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han8850 wrote:萬一法院發現病毒是美國製造(恕刪) 簡單呀,對岸CDC官方數字去年12月爆增100多萬例 "流感" 病例、暴增了十幾倍,其實武漢去年9月在機場進行新冠病毒演習之前,武肺應就已經流行好幾個月了,大家分別去驗去年流感病例,看看去年早期痊癒的 "流感" 病人是不是早就一堆已經有新冠抗體?看看誰家的早,不就知道了嗎?...... 牆國正大光明、光風霽月、問心無愧、身上沒屎,韭菜又這麼乖這麼配合,絕對不會一直叫美國往前驗病例,自家卻不敢驗的........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80&t=6044564&p=3&p=3,3#76844278
p620329 wrote:你這傢伙發言從來不對(恕刪) 這話你留著跟五毛說去吧!如果看不出是哪個牆國在帶風向,那你可以去檢查眼睛了好圖狼 wrote:可是流感的原產地卻是(恕刪) 呵呵,習包子早就漏餡啦!病毒研究所在武漢,爆發也在武漢,真是太巧了。 實際上,中國媒體一直在暗示病毒的真正來源 可能還沒有到公開調查結果的時機。但很多媒體發布的一系列報導已經在暗示這個結果:包括負責生物安全的南京軍科院最早前往武漢,習近平要求加強生物安全立法,以及財新的有關最初要求銷毀病例的報導,最新又有國務院7部委的通知:加強高致病性動物源管理,所有這一切預示著病毒來源是實驗室,很可能是實驗動物發生了比如逃離之類的嚴重事故。 快訊: 農業農村部、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除農業農村部指定的機構和實驗室,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样本。 嚴查未經批准的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 通知要求,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監管,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報省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從事相關實驗活動。對海關為了檢驗檢疫工作緊急需要從事相關實驗活動的,緊急實驗活動結束後,應依法停止開展相關實驗活動。擬繼續從事相關實驗活動的,應依法獲得相應實驗活動行政許可。 加強實驗活動監督檢查。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對未經批准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由此產生的任何科研成果均不予認可。對實驗室能力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國家標准或有關規定的,要及時暫停或取消實驗活動許可。 同時,加強對所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出版機構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成果發表的管理,將實驗室生物安全發布管理情況納入相關績效評價工作。 非官方指定單位和個人不得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種和样本 根據通知,除農業農村部指定的菌(毒)種保藏機構和相關專業實驗室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样本。各保藏機構和相關專業實驗室要嚴格做好菌(毒)種和样本的收集、保藏、供應、銷毀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和安保管理制度,確保菌(毒)種和样本安全。對於違規保存菌(毒)種和样本的,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監督其就地銷毀或送農業農村部指定的保藏機構保存。 通知提出,加強動物病料採集和使用監管。對於重大動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動物疫病,應當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採集病料。採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工作人員,在採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並對樣本的來源、採集過程和方法等作詳細記錄。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病料採集和使用的安全監管,實驗室及其設立單位應加強相關實驗活動廢棄物的處置監管,保證滅菌有效、流向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