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社區內屬於法治派個體戶,有幸於去年擔任社區主委,和委員們費盡心力,用一年時間,將疫情期間荒廢的事、物儘量導回正軌,並儘量修繕公設(能自己做的部份,就買材料回來做;像是外牆磁磚剝落才委商,以節省基金),群組裡也算和樂融融,大家也幾乎都只談論社區公共事務,終於熬到今年1月中旬平安卸任,但改選時又續任新屆管委會委員一職(唉)
卸任主委職務前,剛好社區與管理公司的合約即將到期,而去年區權會也沒住戶提案撤換物業管理公司,所以本人便請管理公司送續約的草約給新管委會研議
幾天後,與新任主委完成交接,哪知道新主委並未關注待辦事項上,而是立刻與其他委員研究如何換掉物業管理公司,理由是「因為政府調漲工資,管理公司續約要漲價」;因我還是委員,所以有提醒新主委,管理公司和社區合作已10多年,已經有一定默契,而且去年區權會也沒提案撤換,可先和管理公司商議延約2個月,等4月份區權會召開,問問住戶的意見較為妥當,隨意撤換管理公司,可能會導致以後每屆管委會上任後都比照辦理,那社區將永無寧日;經過討論,決議一周後開會再議
一周後,本人因故未能出席臨時會議,返家時得知,管委會決議撤換管理公司,並辦理公開招標;隔天早上搭乘電梯時,就看見招標公告已經張貼;經過管理室時,發現有廠商來領標,才知道一晚上的時間而已,招標文件都沒經過管委會開會討論內容就已完成了;恰好遇見主委,問他怎沒先公告撤換管理公司的理由讓社區住戶知道,就直接招標了?結果他冷冷的回我一句話:那是他主委的事。聽到那回答,我雖有點錯愕,但也不方便再多說什麼就直接離開
和少數委員感覺事情不單純,所以選擇不參與
如預料的,整個公開招標到決標的過程爭議一堆,例如「招標文件內容沒有經過討論」、「沒有事前分工、沒有公告期程規劃」、「沒有在管理室設置投標箱,各公司投標文件由某委員未避嫌統一收件存管」....等等
決標後,人力配置比舊管理公司減少1人,但新管理公司的月費,卻和舊管理公司差不多;也因為沒事前做好規劃,導致舊管理公司匆匆撤場,合作10多年,最後只拿回近幾年的帳冊和會議資料,其餘未拿回的,也不見管委會討論要如何處理;甚至倒果為因說,後來查帳,發現確實有些問題,所以換管理公司是正確的
接著,群組裡那些主導更換管理公司的委員們,開始對不參與的委員冷嘲熱諷,還影射有的沒的(都已截圖存證),完全沒有討論交接的待辦事項
感覺有人以為接任管委會就是大權在握,不知道管委會只是幫社區做事的僕人,而區權會才是管委會的天;更不知道不參與的委員,只是希望社區事務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尤其是對社區影響較大的事情,事前一定要開會討論、公告,然後照規劃和程序去做
本人和新屆管委會磁場明顯不合,是該繼續留任監督,還是一辭了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