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父親交流,聽他述說住家大門外的通道空地是屬於一樓所有,稅金也繳的比較多請問各位先進前輩是真的如此嗎?因為我的印象中,一樓外的空地應該是屬於整棟公寓共有持份雖然公寓有近五十年的歷史,那時可能還沒甚麼公設概念,但應該不是如此吧?或是說在權狀中可以看的出來?隨付土地資料供先進看圖解惑,有疑問的是綠框337的白色部分(屋外)順便再問,若是一樓屋內原先沒有地下室,不影響大樓結構與安全下,可以私自向下再挖地下室嗎?
外來者 wrote:近日與父親交流,聽他...(恕刪) 白色區域都是共有的有幾層幾戶持分 除非整棟你家的那就是你所有有錢買整棟 想要挖五層樓地下室當然都可以公寓房子一樓底下是地基 地基跟梁柱都綁一起的 挖下去你就會有編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