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現在是第三屆,建商的保固也快過了建商的工地主任住我們社區,之前甚少插手社區公共事務,但今年卻很積極的蒐集委託書選委員,在區權人會議上也提案要增加管委會用錢權限,認為管委會花錢邦手綁腳不好做事,由於這個工地主任蒐集的委託書夠多,也如願當選委員。因為他是住戶,選委員與提案都是他的權利,但以上的發言與突然積極的動作,還是讓人感覺到有那麼一點不一樣,不曉得這可能後續會衍生什麼問題?例如在管委會中捍衛建商的立場?工地主任幫忙介紹施作廠商?
人家作的事情一切合法你也不能現在就說他選上就是要去幹一些掩護建商的事情你要揣測就自己去競選囉現在一堆社區建設公司老闆都還留有房子你說他們是要掩護自己公司還是負責任?真的要幹些壞事管他是不是建商工地主任都幹得出來啦
yoyo0719 wrote:現在一堆社區建設公司老闆都還留有房子你說他們是要掩護自己公司還是負責任?真的要幹些壞事管他是不是建商工地主任都幹得出來啦 前1~2年房子沒賣完,你可以說建商持份大把持管委會,這沒話說,都賣完了就算有留,大部分產權還是在所有權人手上(不然建商是蓋辛酸的?不是每棟房子都是信義酷斯拉),此時還在控訴建商控制社區,這得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