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具專業知識的朋友,在純住宅裡從事直銷活動是合法的嗎?
幾個月來,住戶們多半睜隻眼閉隻眼,但是諸多事情已經造成住戶困擾,與管理上的負擔。
每次集會,都會陸續有廿卅人來到社區,聚集在社區門口的姑且不論,進入社區之後的,也並非直上最上線家,有的在大廳聊天,有的四處參觀張望,秘書、經理光是"照料"這些人就無暇他顧,最無辜的是同一棟的住戶,等超級久的電梯,還有被陌生人誤闖的,我知道住家不能夠設立公司行號,但是這位仁兄顯然鑽著一些漏洞,罔顧鄰居們的權益。
想請教各位朋友,是否有法可管?還是他光明正大? 感激不盡。
其實買房時不都會簽一個願意遵守管委會條約?記得不管第一手或第二手屋都有,就像有些大樓不准裝鐵柵欄在窗外影響外觀之類,你們可以用管委會條約來約束,若不遵守只能請它賣房離開,或是直接請管委會發他存證函,但是前提你們要保存好這些下線已影響其他住戶的證據,例如幾月幾號跑錯房按鈴的影像,還有在大廳吵鬧的狀況,可以請經理像警察那樣佩戴錄影器材,不過這些證據,要在有條款後,才可以算是證據,在沒有條款前它
他們這樣做都無法可管~請節哀,千萬沒買到鄰,卻買到直銷

miniyogo wrote:
其實買房時不都會簽...(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再請管委會往這方向努力。
管委會的權力,亂搞的話可以大到頂天,在大門、電梯動點手腳,找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一下,應該是不難才對

cinnamon coffee wrote:
管委會的權力,亂搞...(恕刪)


謝謝您。管委會也許有能力技術性干擾,但根本上還是寄望有法可管,畢竟直銷的活動在社區裡進行,商業到不能在商業了,跟住宅開公司有何不同?
管委會可以要求所有的訪客皆要登記姓名電話,需一體適用對其他住戶會造成困擾。或者,所有訪客均需由住戶下來帶領保全物業不得放行,這樣的話外送員只能在樓下等。
不管哪個社區都不能阻止住戶的朋友拜訪。如果有明顯的營業行為,且有影響住戶生活品質事證明確。如管委會勸導未果,則凝聚社區共識,譬如聯署要求住戶不得於社區內從事傳直銷活動,聯署書就貼在進出口公布欄上,注意"字要大",當數量過半後申請調解。再不行就檢舉該戶違反使用分區,依法開罰,應該不會到這一步,因平常為住宅舉證有難度,且嚴重破壞鄰居感情請謹慎使用。

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或建築物,須遵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例如住宅區不能從事醬油製造、液化石油氣分裝或儲存、殯葬服務業、戲院、機械式遊樂場、視聽歌唱業、舞廳、酒店等,違者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可連續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強制拆除。

阿肥肥r wrote:
管委會可以要求所有...(恕刪)


謝謝您提供許多好建議。
請問樓主
我們社區也有類似困擾, 想了解一下後來社區管委會採取什麼措施禁止直銷活動嗎?
謝謝
pietro228 wrote:
我知道住家不能夠設立公司行號,但是這位仁兄顯然鑽著一些漏洞,罔顧鄰居們的權益。...(恕刪)

如果是住商混合社區,住戶不得限制事務所進駐的產業別,且事務所員工與住戶同樣享有公設的使用權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