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覆~~
01真的很紅,昨天剛po昨晚就接到社區其他住戶的善意關心電話,我想這個話題就此打住。
一般而言,住戶大會需要一定人數出席,才可以算是正式會議,也才可選管委(包含所有委員以及主委)
如果現行管委會未有符合住戶公約規範之方法所選出來,可以主張管委會無效
要求重新召開住戶大會
重點是:誰要來處理這些事?
一般人多不太願意加入管委會,但遇到不符自己預期的決議時又表示無法接受。
或是不滿意管委會的運作與決議事項(甚至是管委會違反規約,如版主之各案),但又不願意、或是不敢出面指責
大家都鄉愿的結果便是...............................
繼續抱怨吧!如果您的社區無人能站出來扛起大樑
做了兩屆管委,只能說..........做到流汗、被嫌到流.......

還好目前社區相當和諧
部分也是自己在第一屆就介入管委會,才能監督、制衡著想要亂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