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所以選舉時..把你的...(恕刪)
投票公開很好啊
在新大樓第一屆區權會裡面都會有未售出戶
裡面就有建商代表參加選舉
如果都不具名, 未售出戶的建商代表自己集中投票
你的管委會就變成建商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想點交都不用點了
賤價承租大廳當成接待中心就發生過
更何況有些社區規約, 區權人會議是可以授權其他人投票的
直接抱團綁選舉, 還不用讓別人知道這團是誰
不就是在助長黑箱

oopsdev wrote:之前的判決先例, 社區規約不需特別載明 管理委員候選人住戶資料會被公開,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113%2c%e4%b8%8a%2c340%2c20240827%2c1
順帶說明, 轉貼判決書, 也沒有違法個資法.
寶貝好壞 wrote:
投票公開很好啊
在新大樓第一屆區權會裡面都會有未售出戶
裡面就有建商代表參加選舉
如果都不具名, 未售出戶的建商代表自己集中投票
你的管委會就變成建商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想點交都不用點了
賤價承租大廳當成接待中心就發生過
更何況有些社區規約, 區權人會議是可以授權其他人投票的
直接抱團綁選舉, 還不用讓別人知道這團是誰
不就是在助長黑箱
黑羽斷翼 wrote:
我能先問一下..為什麼採登記競選?恐怕衍生的問題會更大??
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