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管委會限制養狗數量,超過的罰則

sirm wrote:
大樓養狗缺點如下

電梯狗臭味臭死坐電梯的人
大樓狗叫聲吵死一堆人
運氣不好走在公設還會採到狗大便

但是養狗的人本身都沒有感覺
這點到到是令人佩服- - - -


大樓養小屁孩的缺點如下:

中庭尖叫嘻笑聲吵死睡午覺的人
大樓摔東西炒死住在樓下的人
運氣不好走在公設還會被小孩子撞到

養小屁孩的人本身都沒有感覺
這點倒是令人佩服



當然 不是每個小屁孩都是如此

所以 也不是每個養寵物的也是如此

這種管理辦法的立基頗弱
首先不是列在規約裡,光是要收罰款的部分就很有爭議
如何收?
住戶拒繳又要怎麼辦?
至於要住戶減少既有寵物數量,更有違反動保法的疑慮
以法律位階來看,就算是規約定的也不能抵觸法律
更何況是被授權制定下的管理辦法

結論是大家既然都是鄰居,就彼此尊重吧
靠管理辦法是幾乎沒什麼制約力的

power1974 wrote:
寵物是生命並不是物品呀!!!(恕刪)


這就是目前台灣的動物最悲哀的地方, 之前我們這邊有一個很有名的虐殺貓事件,
中途告了虐殺貓的領養女子, 罪證明確, 但檢察官竟然只是用緩起訴來辦理, 連
法院都不用去了, 中途當然不服跟檢察官抗爭, 檢察官只是丟了一句: 不要浪費
社會資源, 我就是要這麼辦!. 眾人:

有點離題了, sorry.
罰則這項很奇怪。
罰緩是有關於人民財產的限制,
哪有管委會自己定,然後管委會自己罰,
管委會哪裡來的這麼大權利?
立法、行政都在同一個單位,太奇怪了!

而且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6條,
地方民意機關制訂罰則的自治條例,都要送行政院或中央各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層級也只限直轄市和縣市議會可以訂有罰則的自治條例,
鄉鎮市公所的民意機關不可以訂罰則。
為什麼管委會難道比鄉鎮的民意機關還大,可以訂罰則?

而且,我住戶若是不繳罰款,你管委會要怎麼強制執行?
管委會又不是行政機關,不能走行政訴訟,走民事訴訟,法院會受理嗎?

道理說不通,越想越覺得荒謬。
謝謝大家~~!
我朋友已經於下午接受記者訪問,
找到那個社區,新聞也於剛剛6點中天新聞播出來了

發現那個規定,根本不是會議出來的,

是管委會自己定的,那些管委會的官可真大阿
全部無效!!

謝謝解答的各位大家,
也謝謝中天的周記者!!
togeterasone wrote:
謝謝大家~~!
我朋友已經於下午接受記者訪問,
找到那個社區,新聞也於剛剛6點中天新聞播出來了

發現那個規定,根本不是會議出來的,

是管委會自己定的,那些管委會的官可真大阿
全部無效!!

謝謝解答的各位大家,
也謝謝中天的周記者!!


通常會有這種規定就是沒有公德心的飼主讓大家很感冒。
等你那一天走進電梯時,一腳踩到狗大便時,你就會對這些養狗人士反感了。

管委會會有特別的規定往往不是主委一人想要亂搞,而是經不起其他住戶的一再抗議,
不得不做得罪人的事。

這件事我建議你們住戶好好坐下來開會討論。一個沒有足夠權利的管委會,早晚會倒掉。
一想到會被兩邊人(喜歡和討厭養狗)夾殺,就沒有人想做管委會了。
這個公告有一條非常重要沒有寫到

進出電梯不落地

國內外已經發生好幾起
狗在電梯裏,主人還沒進電梯或者
主人在電梯裏,狗還沒進電梯
有的小狗的鍊子很細
電梯門的安全邊不會動作
別樓只要叫電梯
不是狗死就是主人手指斷

另外電梯是密閉空間
忽然湧進人潮很容易壓迫或踩到狗
導致狗反擊咬人
所以進出電梯最好把狗抱著
大華VIP wrote:
這個公告有一條非常重要沒有寫到

進出電梯不落地

國內外已經發生好幾起
狗在電梯裏,主人還沒進電梯或者
主人在電梯裏,狗還沒進電梯
有的小狗的鍊子很細
電梯門的安全邊不會動作
別樓只要叫電梯
不是狗死就是主人手指斷

另外電梯是密閉空間
忽然湧進人潮很容易壓迫或踩到狗
導致狗反擊咬人
所以進出電梯最好把狗抱著


你這樣叫養大型犬的住戶怎麼辦
帶狗出入都走樓梯嗎
如果是住十幾層樓高的住戶呢
或是老狗無法爬樓梯
那些養大型犬的住戶就活該倒楣嗎

忽然湧進人潮很容易壓迫或踩到狗
導致狗反擊咬人
又不是在百貨公司還會有忽然湧進的人潮勒
就算如此
這時飼主應該主動帶狗走出電梯搭下一部就好啦
前提是狗狗真的會有上述行為
但我肯定我家的大型犬是不會

zax903 wrote:
[新規不予往前追朔]...(恕刪)

這件事就顯示出公家機關的怠惰~法律的不確定性~私自規定的社區規定~如果衝突到法律應該很好解決判定~為何台灣一定就要弄的那麼複雜~
請先遵重人,再來管畜牲!!
iamjkc wrote:
大樓養小屁孩的缺點如...(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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