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大福 wrote:老虎哥似乎對如何與惡...(恕刪) 也沒有什麼周旋就是大聲地說這是我的私人土地我打算去劃紅線 大家都別想停也開始向環保局檢舉 惡鄰居家更吵還有下次 他們家再死人 我們就貼鍾馗和門神 和他們的死人靈堂照呼應看看他們的感受是什麼其實就是提醒對方 不要給你方便當隨便要惡搞起來 我們也是可以找麻煩的 只是我們不想
mralex18 wrote:怎麼會貼護條呢~要貼...(恕刪) 這.........只要被對方查到 不管你是故意還是不小心會不會被對方反咬一口請當地管區警察去勸導跟對方說 你造成我很大的不方便就算日後發生什麼命案管區警察也知道要找誰當嫌疑犯= =
騎樓跟透天厝路邊都一樣,若自己有停車就別想檢舉別人,因為法規都是一樣的的,屋主可停的地方,不相關路人通通可停,若不行停就大家都不行停,若板主自己沒停車,就天天檢舉找拖吊的來。若板主自己也停車,我看就沒輒了
ivy1716 wrote:騎樓跟透天厝路邊都一樣,若自己有停車就別想檢舉別人,因為法規都是一樣的的,屋主可停的地方,不相關路人通通可停,若不行停就大家都不行停,若板主自己沒停車,就天天檢舉找拖吊的來。若板主自己也停車,我看就沒輒了 .........................................好像不是這樣子喔!有些透天旁邊道路用地還去跟人家收租金一個月好比三千塊 而且大家都接受個中緣由 也是住很久才知道那個土地使用權歸屬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樣子騎樓更是禁止停車 不用劃紅線 不用拿權狀屋主要求托吊 絕對通通可以拖走如果屋主停自己的車有人報警 屋主通常權狀拿出來 如果是透天厝 騎樓是私人土地警察就是不會管屋主可停的地方,不相關路人通通可停<~~~~~這句話我實在不能認同.
ivy1716 wrote:騎樓跟透天厝路邊都一...(恕刪) 兩者能使用的法律條文不同帳面是像您這樣說沒錯 人人平等但實務上 有很多非帳面案例其中一個差距就在於 人家是屋主 有土地持有權 地上物持有權事情沒辦法用單一角度 就一概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