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你打了這麼多,我也看...(恕刪)
其實在怎麼詳細的條文,也不可能做到一個動作一個動作描述,什麼該怎麼做,什麼該做到什麼程度
而台灣國際就是利用這點,可以做到及格不違約就好了,不會做到讓你滿意(比如大家的滿意水準是75~80分,當然能做到100是最好,一開始的確是做到80~90,但一直換不掉之後他們就越做越差),造成大家越來越怨聲載道.畢竟大家看過他們做得好的時候,如何能容忍得過且過?但持續好幾年提出來討論,他們總是說已經達到合約上的要求...一堆理由,搞到最後大部份的住戶都不滿,不開所有權人大會又不能換,最後才逼大家出來開會,把換管理公司的權力放回管委會,才把台灣國際換掉
現在的這問物管公司做了快一年,感覺回到當初台灣國際一開始的時候那種競競業業,至少要他們改進什麼都會聽,不必像前幾年那樣氣得要死
總之聘到好的物管公司,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