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是在法院上協議每月對方給付一萬元,每月小孩過去二次六/日.
前年(2020)一月起開始偶有未付扶養費狀況 , 發現後都承諾會盡快補上(我都久久才去刷簿子才慢發現..)
去年(2021)就變成擺爛狀態,完全不匯錢也不回覆!
所以我去查了她的財產資料去法院申請強制持行, 結果她名下無任何財產(連機車都沒有)....
但我還是去法院送件,結果只扣到郵局一萬五千多的存款...

回想剛開始不付扶養費時有聽小孩說對方要賣房子改用租的,深深認為對方是計畫性的脫產....
請問我現在還能替小孩做些甚麼嗎?? 如果有方向或建議提供我會很感謝您的分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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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做的事就是把養子女的責任(經費)獨自擔起來,然後告訴小孩實情,同時也要告訴小孩你很愛他,再苦都一樣愛他,更會負擔養育的責任,一來讓小孩免於惶恐,二來讓小孩認清事實,和你一起度過經濟上的窘境!
騙人小布
我的經濟養小孩還過得去,撫養費也都在小孩戶頭~ 只是看不下去對方還跟小孩說責任都有盡到! 不希望小孩權益受損~ 老了還要養對方之類 的.... 謝謝回覆
只可意會
一方沒盡撫養之責(支付撫養費),依近年的判例,小孩是可以不用擔負他的養老之責或僅支付少許費用。這些等小孩大了,真的遇到時,再由小孩自己決定!
可以直接問律師,也可以找找網路上的資料,像這篇應該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https://www.shenghuilaw.com.tw/divorce-lawsuit/
為了孩子自己咬緊牙關。
替孩子討債呢…唉看來前夫很懂前妻,防疫做足

前妻帶孩子去養,爾唸一個月六仟太少…
我說孩子回來我養,給我三千就好,她說不要

養育就不用跟合約過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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