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的,想離婚(家裏一切開銷都來自於我)

每月負擔3000元(含管理費、水電、網路、第四台⋯),怎麼可能只要3000元/月。光管理費一項就不只3000元。
感覺像是自己單身還領養了一個小自己八歲的孩子
等到沒愛離婚,都不知道過幾年了
現在38歲~~~>40歲以後離婚
在找對象就變很困難

男生才30過幾年也不到40
第二春很容易找到

青春都快消逝了
要想清楚耶
要過後半生的對象
妳確定是這位?

確定的話 ,那就好好過
少抱怨包容一切
ivy12120212
我覺得有沒有再找對象對我來講已經不重要
女的要小鮮肉
男的想要躺平

不是各取所需嗎
ivy12120212
有看過165/87公斤的鮮肉嗎
勸離
溝通不了就離吧 及時止損
ivy12120212 wrote:
我與老公結婚一年是姐...(恕刪)


如果你不想有小孩

那離不離婚有差嗎
Couch Patato
當然有差。
沒小孩的劃一切好辦
沒共識早點放手對自己也好
連一點擔當都沒有 如果未來有小孩更慘
曾幾何時,倆人一同為家及未來的努力變的這麼奢侈。

人不會為任何人改變自己,就算會改變,那個人也不是妳。

放過自己吧,回的直了點,但不如此妳不會放過自己。

妳很好,別為了別人委屈自己,委屈從來不會成就對自己有利的事。
往回看過往,不是嗎?
8年讓激情變親情了。
如果對方對你仍和初交往時一樣熱情,
你提到的這些物質上的衝突點應該都不是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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