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人年紀30初頭,僅有一筆A銀行30年房屋貸款(已繳3年),房與土地皆登記於配偶名下。
近日欲改申請B銀行40年房屋貸款以提高每月可用現金流,惟查無40年可轉貸之方案 (排除高雄)。
想請教各位房貸理財達人,以下方式是否可行:
本人計畫將房貸轉移至配偶名下以符合首購要件(即身上無貸款),再以買賣 / 贈與的方式由配偶進行房地產移轉給我。我依此再與B銀行申請40年房貸,以間接完成延長貸款年限之目的。
相關買賣 / 贈與稅率等隱藏延伸成本可先忽略,有以下兩點疑問:
1) 原價買賣房地: 是否還需要額外一筆頭期款買賣紀錄? 亦或可請A 、B銀行直接轉移帳務即可。
2) 配偶贈與房地: 貸款若不連同贈與,是否得於B銀行申請首購40年的貸款並以此償還A銀行30年的貸款,實現間接轉貸。
以上兩點,麻煩各位不吝指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