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寄給我一張累計11個月未繳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共8800多元
請問這所謂國保+勞保雙年金的保障真的好嗎?
大家有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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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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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實際面請先思考自己財務狀況? 若你有足夠的存款不差那點錢........就補繳補繳八
因為我有朋友後來職場升遷順利、一個月收入都在中位數上、可能也想累積退休金額、不想中斷年資所以有去補繳;所以有要繳…….就不要再拖甚至拉大年限不然超過10年補繳也不計年資了!!
P.S另外推薦你一本書挺暢銷的有很多實際我們社會上的問題 如你的問題作者也有提出見解.........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類似4樓主說的那樣
同時具有勞保及國保年資的民眾,因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訂有年資併計的規定,故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可於年滿65歲時,併計國保有效年資後滿15年,即可依各該保險年資,同時領取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使老年生活享有國保及勞保的雙重保障。 ………所謂合併計算其實等於是你在領2筆錢→變成一筆生活費而已!
但我的看法有點和4樓主不同!
政府不太可能放任勞保老年年金倒掉、就算真的倒掉那應該也是我們後面好幾代的事情或許才真的會無力解決…….或許!(我指的是無力解決不是發生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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