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複委託投資外國股票
在去年年初賣掉有獲利,
再買其他股票,但股票一直跌,所以都沒有賣掉
到年底為止持股市值已經是低於一開始實際投入資金的成本
但是在買賣紀錄上只有看到第一次賣掉的獲利
而這個獲利超過海外所得免稅的規定
造成我有海外所得獲利卻沒有申報必須補稅
請問有人有遇過類似問題嗎?
不能用未實現損失來說明我實際上的投資是損失的?
詢問過國稅局得到的答覆就是這樣
除非去年年底之前我有另外的交易紀錄來沖銷一開始賺的
否則我帳面上的投資就是有賺錢
他們也說不少人有這樣的情況
(一開始賣掉大賺,後來反而賠了卻沒賣)
想請教是否有任何方法還是只能乖乖補繳?
如果今年度我賣掉是大賠的
那也無法把前一年大賺所繳的所得稅沖銷回來?
以數字來說
一開始投入300萬台幣
第一次賣掉的時候賺了700萬,
又投入股票之後一直跌,
到去年年底的持股市值反而低於一開始投入的300萬了
但是帳面上就只有看到我去年賣掉所賺的700萬必須繳稅
請問是否有人有相關的經驗?
謝謝!
而且你的已實現和未實現, 不能拿來相抵消,
我這麼解釋吧, 你有打過麻將抽頭嗎? 這一局你碰碰胡贏了1000, 場地費被抽頭50元, 下一局你放槍輸1000, 你不能說剛剛被抽頭的場地費50元還我
每次贏錢要被抽頭, 輸錢是你家的事你知道嗎, 但是輸贏的計算, 不是每一次買賣, 是以一年為單位的
所以你去年初賣的股票, 你去年就是結算賺這些錢. 你如果去年11月把賠的也賣了, 就可以拿來抵銷年初賣的. 但是你沒有賣, 所以只計算賺的, 不計算輸的
這也就是說, 有些人為了不想繳稅, 會在年底把賠的股票先賣了, 然後當天馬上買回來, 這樣他一年間本來賺很多, 就變成賺不多
你是新手不懂, 老手算一算你年初賺700, 年底錢就會找出賠錢的股票賣一部份, 例如有支股票賠三百, 他先賣三分之一, 有賠100, 那跟年初的700抵銷, 你當年就是賺600, 這樣還在免稅額內
所以賣股票還要注意稅, 例如我今年未實現800萬, 本來想獲利了結, 但是考量到不想繳稅, ,沒有賣光, 只控制在賺645萬, 其他的硬是忍到一月才把剩下的賣光.
用一個相反的虛擬的例子說明:
大雄去年1月複委託賣掉美股虧損10萬,後來,沒賣掉的股票一直上漲,到了12月帳面上獲利超過770萬台幣,一直都沒賣,國稅局可以因為大雄海外所得帳面上未實現利益超過670萬台幣,要求大雄繳稅嗎?
aurorae wrote:
使用複委託投資外國股票在去年年初賣掉有獲利,再買其他股票,但股票一直跌,所以都沒有賣掉到年底為止持股市值已經是低於一開始實際投入資金的成本但是在買賣紀錄上只有看到第一次賣掉的獲利而這個獲利超過海外所得免稅的規定造成我有海外所得獲利卻沒有申報必須補稅請問有人有遇過類似問題嗎?不能用未實現損失來說明我實際上的投資是損失的?詢問過國稅局得到的答覆就是這樣除非去年年底之前我有另外的交易紀錄來沖銷一開始賺的否則我帳面上的投資就是有賺錢他們也說不少人有這樣的情況(一開始賣掉大賺,後來反而賠了卻沒賣)想請教是否有任何方法還是只能乖乖補繳?如果今年度我賣掉是大賠的那也無法把前一年大賺所繳的所得稅沖銷回來?以數字來說一開始投入300萬台幣第一次賣掉的時候賺了700萬,又投入股票之後一直跌,到去年年底的持股市值反而低於一開始投入的300萬了但是帳面上就只有看到我去年賣掉所賺的700萬必須繳稅請問是否有人有相關的經驗?謝謝!
優質配息ETF抱緊處理,當股市包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