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華信科的董監事一半以上幾乎都是華冠的相關人員,正常的話114年舉行董監事改選,而金管會已修法規範自114年一月起,興櫃股票的董監事改選也要實施候選人提名制度,屆時持股1%以上的股東就可以提出候選人參與選舉,市場派會較有機會當選。
是否因為這個緣故,公司為了長期把持董監事,故意讓他先下興櫃,未來公司恐怕非常不透明,如果公司派真的居心叵測,一家好公司可能就因此沒了。
依過去的財報紀錄,華信科應該是很有前景的公司,只是一旦下興櫃後,一切作為不再透明,公司派的經營是能否秉持良心,不徇私牟利?
目前股東的結構60%以上都是400張以下散戶,要集結大家的力量選出自推的董監事來監督公司派並不容易,但散戶們也不應該坐以待斃,建議有人能發起--籌組個社團自救,我個人幾百張持股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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