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於[元富證券]及[台銀證券]持有股票 分散於永豐金、遠東銀、華南金、兆豐金、中信金、台中銀、玉山金、第一金、開發金、聯邦銀、宏碁、中鋼、0056、00701及其它類股, 各自數量約1張、10張、20張、50張不等, 都長期持有多年不曾賣出,作為長期投資, 請問能透過何種方式出借證券,以提高額外收益嗎? 是否會有相對的缺點或風險? 希望版上有高人指點可行性及作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