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法案會議,有無發現某些老人滿口胡話,浪費會議時間、消磨其它議員的熱情與耐心?
即便他的政黨立場是反共的,但依然不改他們是豬隊友的本質,
已經老到沒辦法學習新知識的立法委員有何用?
看他們在會議討論時常常講不相關的東西,完全是浪費時間。
這種只剩下"倚老賣老"在會議上混日子的行為,很明顯已經患有中度的老年癡呆。
立法委員應該要有年齡上限, 太老的根本沒有學習能力,
我認為參選年紀的上限應訂為60歲。
leecheelin wrote:
總統影響力會比立委小嗎
那就先從總統做起吧
總統的"行為、權力"是不是要遵循法律?
你確定立法委員的影響力真的會比總統小嗎?
如果制定與修改法律的人啥都不懂,你認為這種人憑甚麼立法、修法?
目前社會中新型態的事物不斷出現,例如3個輪子的汽車,該怎麼做適當的歸類?
新類型的軍事武器的研發與量產,需要預算時,該依據啥東西來批准?
精神病患犯罪時,判罰的立基應該要與常人一致? 還是允許減刑?
若允許減刑,會不會造成罪犯都來裝精神病患?
酒駕的刑度是否過輕? 處罰是否該追加罰款之外的項目? 還是因為立法委員自己就愛酒駕,所以應該降罰款?
個人的所有金融帳戶在面臨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時,法院允許調資料的帳戶有哪些?
貪汙案、收賄案、中共國滲透台灣的收買金流,欠錢不還者、蓄意脫產者......,
這類案件如果能主動調取台灣所有金融機構的帳戶,司法單位的負擔可以輕鬆數倍,
不會年年超負荷了。
還是因為立法委員本身就常收到奇妙的款項,
所以允許定法規來禁止司法單位直接調查郵局以外的銀行帳戶?
要決定這些法規,要想透法規帶來的負面影響,學習能力不重要?
關於這些法律在訂立時的考量基礎,你到底懂多少?
我看你啥也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