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價值約2萬,報案後警方有找到犯人並拿到手機,到了警局檢查手機的時候發現sim卡不見了。
因為之前有關閉小額付款的功能,所以犯人應該是沒有辦法透過拿走我的sim卡做付款的動作,不過不確定對方有沒有打遠洋電話。
如果只按照實際受害金額為限進行調解,應該是0元?這樣好像太便宜對方了,而且對方是進到建築物偷竊,說是看到我的手機怕被其他人偷,代為保管,之後又太忙沒空到警局,事後還突然出現在家門口,想要解釋他沒有偷竊的意圖。
而且代為保管的話,sim卡為什麼會不見?說什麼家人怎樣拿走的藉口,都是在狡辯而已吧!
手機不見的心情真的很忐忑也很麻煩,找到後還要擔心有沒有被動過、有沒有被安裝攝像頭還是其他的東西,一開始拿到還沒有自己的網路可以用,要重新申辦。
我覺得對方的說詞也不合理沒有誠意,求償5萬會像獅子大開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