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將提供更長的帶薪產假
新的《泰國勞動保護法》針對員工權益進行修訂。政府公報網站已發布佛曆2562年(第7號)《泰國勞動保護法》,重要內容為懷孕婦女員工享有不超過98天產假的權利,此產假也計入產檢假,雇主可支付員工最多45天的薪資。


另外,社會保險辦公室(“SSO”)有提供額外權力,如果員工分娩,必須在孩子出生前的 15 個月內支付至少5 個月的費用。SSO將按每次分娩15,000 泰銖的標準支付員工一次性費用。對於有資格獲得無薪產假津貼的員工,此比率為平均 90 天工資的50%。如果夫妻雙方都有保險,將可以使用此權利只為任何一方申請生育津貼,不限孩子數量/時間長短。


最後,社會保險辦公室最近也相對提高了對女性的福利。例如,產檢津貼增加到1,500泰銖,分娩津貼增加到15,000泰銖。如果有任何新訊我們會及時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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