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月5日在司法院3樓大禮堂舉行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交流座談會,由李彥文院長主持,並利用YouTube平臺進行直播,供各界無法到場人士觀摩。
李院長首先感謝所有人員的參與,並表示藉由此次模擬,獲得寶貴經驗,並發現諸多問題;期藉由評論員之觀察,提供檢討意見,並請審檢辯分享親身經歷之心得,以協助各審級均能順利進行國民法官新制。
本次以被告於吸食強力膠並酒醉後弒母為模擬案件,原審論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有期徒刑18年。案經檢察官及被告提起上訴,經模擬法庭駁回。理由略為:原審依國民法官法規定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調查證據後,認被告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並無違誤。所憑現場勘察報告等證據,雖未經合法調查,就被告先前違反家庭暴力事件保護令之另案資料,亦有認定調查必要性之適用法則不當。但經模擬法庭調查後,仍為相同之事實認定,無礙判決本旨,量刑亦未失衡,因而駁回上訴。
交流座談邀請臺北大學顏榕助理教授、臺灣大學蘇凱平副教授、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法官、最高檢察署陳瑞仁檢察官及台北律師公會尤伯祥理事長擔任評論人,並有許玉秀前大法官及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法制司、高等檢察署、廢死聯盟、各院檢機關參與。評論員分別提出如何以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操作國民法官法之上訴審程序、上訴審程序中新證據之範圍及調查方法、第二審判決撤銷第一審判決之後續程序及量刑界限等問題,並就本次模擬法庭演練之優缺利弊進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