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fps3 wrote:可以拿去申請很多東西(恕刪) 現在申請業務都要雙證件,但是台灣的法律還是有很多不足之處。申辦文件應該要增加一項是否為本人親自申辦之選項,且需要本人親筆簽名。如果為代辦,除了需要代辦人的雙證件之外,也要代辦人親筆簽名。最後承辦單位(人)要確認是否為辦理人的證件。如果為了業績,審查太隨便,將來一定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