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打來說要到案做筆錄因為我ip 犯罪..

K4481 wrote:
整篇文章看下來 樓主...(恕刪)


不是自己認為 而是事實~
什麼都沒做怎麼會要承擔這些呢?
這些巧合我也很意外 但畢竟是巧合
法院上不是靠巧合推理認為就可以定罪的

我可以什麼都不用做 但聽過法扶建議當然還是要保護自己做好準備 沒做的事就先說清楚不要等到最後才再說自己沒做 

案件送去後也會看起不起訴 如果先做了證據足夠就不用走到法院這步 那為什麼不做呢?

如果什麼都沒做再等到法院通知書 過程會更麻煩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有時間 
人有分好人跟壞人
警察也有好警察或壞警察
很多都只是想把事情趕快處理掉
至於司法亂用也是台灣目前的亂象
只能說東西不要亂借別人,那怕是你覺得很小的東西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這次就乖乖配合處理吧
sweetmelody wrote:
辦案的警察(如果要移送的話就是檢察官),必需要能證據證明(而不是理論上可以辦到),版主的男友在案發的時候,正在從 IP 地點操控使用「用來犯案」的帳號罵人。

當然,或許該男子的科技水準有到可以利用 VPN 遠端進入後再用犯案帳號犯案。可是即使理論上可以做到,警察和檢察

不是因爲科技上有可能做到,就可以在沒有實際的證據,甚至有些部分只是推論的情況下,就把人當成犯人起訴的。


有部分你應該是誤解了

如果按照你的理解 , 網路罵人幾乎都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報告當時正在使用帳號罵人
每個人都可以辯稱自己被駭, 網路被盜用, 帳號被盜用

IP 在你家, 帳號是你的, 就是實際證據

現在不是警察推論樓主是嫌疑犯, 是一堆網友推論樓主有可能電腦被盜用所以不是嫌疑犯
veiaz wrote:
了解~我試試看
因為前陣子電腦中毒死機後有請人重灌 
請問這樣那些資料還查得到嗎😭關於有沒有開機
不太了解電腦這部分😭謝謝你的意見!!


哈哈哈 我看你是要問網友的意見, 看怎麼樣湮滅證據吧!
沒用的, 電信警察不是吃素的, 調遊戲公司的LOGIN紀錄, 就知道帳號近期是不是幾乎都在你家的IP使用

再來, 對這種新註冊的帳號發的文, 個人只信30%, 要不要承認你就是妳男友

你不是跟妳男友都去做筆錄了, 有膽貼上來讓大家看看警察跟你們問了什麼
phy12345 wrote:
哈哈哈 我看你是要...(恕刪)


哈哈哈哈如果我要消滅證據我也不用上來發文告訴大家呀什麼邏輯~
有人推薦可以上來詢問因為這裡網友很熱心 
不然平常根本不會上這個網站呢!
但看到你真的非常熱心幾乎一半的留言都是你呢!

信不信跟有沒有證據是兩回事喔~

電信警察就算查到都在我家  這部分警察還沒提到所以也不能確定位置在哪
但我家確實沒有這款遊戲 帳號也不是我的 
ip 位置是犯罪地點 犯案當天我們都不在場 那麼不是被盜用還有什麼可能原因呢?
所以才要請不是吃素的警察幫我們查明呀!


 ip位置也不能證明坐在電腦前面使用的人是誰 所以我才很苦惱當天都沒人在 到底是誰使用的 這跟你回上個網友一樣 他也沒有誤會什麼 法扶就是這樣說的
關於ip這點你可以在網路上查一下呢

我不知道我哪裡說我們做筆錄了喔
還沒做筆錄要怎麼發上來呀?你要攻擊我 為反駁而反駁請先幫我看清楚文章或留言好嗎~

當天沒有人在家要如何承認是我們做的呀...
還是要你承認嗎如果像你說的那麼容易~~~? 
Ahoton wrote:
人有分好人跟壞人警察...(恕刪)

真的!!因為這件事情深刻體會到
平常沒有在借人東西現在更不敢亂借了..
我會等通知書到快點處理完這件事情😭
謝謝你!🙏🏿
最後大絕
網路連線都會有mac位置
IP位置+mac位置+帳號登入
應該查的出來
電信警察很厲害的
拜讀了整篇文章
也見識了2種立場

1.無罪推定
雖然IP在我家,但我有不在場證明,警察也未抓到現行犯
所以有可能是跳板或WIFI洩漏遭人冒用
所以連人都不對,警察苦無證據,最後必定不起訴

2.有罪推定
IP在我家,帳號也是我的親友的,所以做案嫌疑極大,我需要有一個能說服檢察官及法官的說詞才可以
不然就是被推定為犯嫌

其實這2種導向都很有可能
很想了解實務上
這樣的情況結果到底如何

所以也煩請樓主持續更新
這關係到整個網路安全及司法生態

一方面是無辜人的人權問題
一方面是關係到真正犯罪者可能藉此推托所有罪責

台灣詐騙何其多
如果台灣警方連網路謾罵都抓不到真兇只能依靠猜測及巧合抓人的話
真的整個制度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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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一個 有/無罪推定 故事
小明上班的公司有個很討厭的同事,人人厭惡
小明某天起床就在自家發現兇刀及屍體
過程無人看到(兇刀上亦無指紋),監視器也只拍到對方深夜自行進入此住宅
此時究竟是檢方要找到小明行兇的證據才能定罪
還是小明必須說服法官,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veiaz wrote:
帳號根本不是我或我男(恕刪)


樓主,01的酸民太多太多,鍵盤俠一堆,上來貼文要有心理準備,有好的建議可以感謝,純粹開噴或開酸的略過
吧!

此事我的建議是不用太擔心,配合警察調查就好,不需要影響正常生活。
phy12345 wrote:
有部分你應該是誤解了

如果按照你的理解 , 網路罵人幾乎都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報告當時正在使用帳號罵人
每個人都可以辯稱自己被駭, 網路被盜用, 帳號被盜用

IP 在你家, 帳號是你的, 就是實際證據

現在不是警察推論樓主是嫌疑犯, 是一堆網友推論樓主有可能電腦被盜用所以不是嫌疑犯


謝謝解釋,看來版主還有些解釋要對檢警做證明。

我之前讀版主貼出的解釋,好像她說,被檢舉罵人的帳號,並不是她的,也不是她男友的帳號。她本人已經有提出不在場證明。然後,(我以爲版主已經澄清以下幾點,以爲她證明了以下皆非。可是回想一下,好像並非如此)。否則,版主能證明自己無辜,可是無法證明她的男友無辜。

版主需要對警方解釋清楚的是 (1)她男友從未用這個第三人的帳號在她家登錄進去過。(2)或者是男友在被檢舉網路罵人的時候,能提出男友不在她家的證明。(3)證明她男友未曾以 VPN 技術遠端進入她家網路,然後用第三人帳號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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