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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tin wrote:甲乙為父子關係,甲讓...(恕刪)

立據超過45年也會吵. 我是見過都已經過戶的還會吵翻天

鬧到鄰里皆知.
這應該是可以分給丙等其他的兄弟,因為畢竟沒有過戶給乙
曄萱 wrote:
這應該是可以分給丙等其他的兄弟,因為畢竟沒有過戶給乙


為什麼要分給丙等其他的兄弟??

憑他們夠不要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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