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繼承人-若只有你兄弟兩和媽共3人的話,先談一下共識是什,若土地要賣掉,先算一下債務有多少,賣掉後減少債務後,大家又可以各自分多少,白紙黑字寫清楚就不會有問題了。若要留給後代子孫,先登記你媽的名字(若你媽也沒債權的話),其它人都要簽拋棄繼承,再慢慢轉移贈與給孫子輩的或用假債權法拍的方式來轉移的,兒子就全部跳過了,問題後來一樣解決。
隨風浮雲 wrote:這樣子會有問題,樓主(恕刪) 我不是不想繳,但目前真的是無能力。我爸去年就有找人要賣他比親戚還要低一點的價格。但最後還是賣不掉。親戚多方阻撓。我們也是很無耐。我爸媽都沒跟他們結怨。對他們很好。我奶奶在世都有給他們買房子。我們都沒有。我爸也沒埋怨,他覺得自己兄弟沒啥好計較的。反而嫁出門那位的先生會去煽動我奶奶,要我奶奶叫我爸幫助他的兄弟。但我們也不好過。不知他怎煽動我奶奶的。他從我奶奶那騙走不少。這是我奶奶過世前3天跟我媽說的。我奶奶知他為人時,以什麼都無法挽回了。
Jay9527 wrote:但目前真的是無能力 你如果連繳健保費的能力都沒有,那遺產過戶也要一些手續費用,你還是要拿錢出來。繼承遺產房屋土地代書費用繼承遺產,辦理不動產移轉繼承登記,辦到好所需費用約16000元。遺產稅申報代書費4000元。繼承移轉登記費14000元。分割繼承登記費14000元。法院拋棄繼承聲請費4000元。另外再提醒一點,如果你已經收到行政執行署的討債公文,你們二兄弟就千萬不要辦分割繼承,不然被法拍的機率是100%。
Jay9527 wrote:我不是不想繳,但目前真的是無能力。我爸去年就有找人要賣他比親戚還要低一點的價格。但最後還是賣不掉。親戚多方阻撓。 土地是不是跟親戚共有的?否則親戚要如何阻撓?還是建議想辦法把健保費還清,這樣才能享有各種權力不必東閃西閃,繼續積欠下去到頭來還是全部都會被追償,這很划不來。
隨風浮雲 wrote:這樣子會有問題,樓主(恕刪) 不會有問題哦協議分割是指所有有權利的繼承人協議如何分配遺產並達成共識也就是母親和二兄弟 協議由母親繼承土地 另二個人表示同意並做成協議書 (有制式的表格可以下載)這樣就可以了 不用專程去做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