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執行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玻璃心邊緣人 wrote:
舉例如果叔叔留下的遺產是:
A.價值500萬的市區房
B.價值500萬的農地
遺產價值共1000萬

你這是自以為的市價,還是稅務局與地政事務所的公告價計算出來的?申報遺產用的是稅務局的公告價,不是市價
玻璃心邊緣人
這個只是舉例,不是實際如此,主要是表達嬸嬸想指定繼承其中較好的部分
perryhs wrote:
細節可以去各區的國稅局詢問,國稅局有免費的恣詢窗口,我去問過,他說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人非常少,我想其中必定有其原因

因為不懂,因為遺產沒有超過免稅額,所以申請的人很少

別說申請的人很少,程序怎麼做,地政事務所與地方稅務局的,很多自己也都不懂!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不只要先扣「繼承」、「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及「債務」,還要看你說的那些是不是「婚後財產」,才能確定嬸嬸能拿走多少,可以參考這個計算公式:



但因為你這個問題又更複雜,需要再協調釐清,建議還是直接花錢請律師處理,比較不會有爭議~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