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巴A380 wrote:
「上網吃到飽」遭降速...(恕刪)
例如,1987年的涉嫌陸正案的被告邱和順,纏訟近30年,歷經11次發回更審,在2011年由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今(2016)年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1959年,台北市武漢大旅社經理姚嘉薦命案,被告黃學文歷經8次判死刑、2次逃亡,2006年高等法院更9審以追訴時效已過為由判被告免訴,離案發已經將近50年。
台灣已經於2010年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 」,新法規定了「羈押期累計不得逾八年」、「逾八年未判決確定之案件,被告可以速審權利受侵害向法官聲請減刑」「限制檢察官上訴的條件」。